书画是中国的“国粹”,自书画“存世”以来,历朝历代上至达官显贵下到黎民百姓,喜欢书画者众。当今社会,赖于经济与文化的繁荣发展,收藏古董、书画的观念深入人心。显然,收藏书画既能长知识、美化家居,还可增值财富、可作为经济富裕者投资理财的首选品种。
但是,书画又不同于股票、房地产,对它做投资的风险还要大大高于前两者。其风险就来自于书画自古有伪作,且近些年的书画造假手段到了登峰造极、无孔不入的地步。
按理说国内以拍卖为主的艺术品市场迄今已发展了20余年,依托全国经济与文化的飞速发展,国内艺术品市场理应是一路高“涨”,呈现长时间持续繁荣的盛况。但是,近些年,由于书画市场中的造假、卖假与编故事骗人及人为包装伪作现象十分突出,无形中打破了艺术品市场固有的发展轨迹与生态平衡模式,使近期市场的发展态势与趋势强烈受阻,拍卖市场交易量收缩与行情也明显回落,出现本不该出现的遇冷局面。
投资客购入赝品大多退出市场
名人书画是特殊商品,件件作品经济价值都不菲。现在因拍场赝品充斥,使得许多投资客、收藏爱好者、个别藏家在花了相应资金却买来了若干书画垃圾。即使不会倾家荡产,也必遭受精神打击。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这让藏家对市场失去信心,很大的可能便不再参与艺术品交易。加之相关艺术品购买维权法律条规的缺失与艺术品打假难,艺术品买家的消费行为在客观现实中难有法律保障。买到伪劣书画只好自认倒霉。如此一来,使得许多原本事实上是书画消费者的人便不敢再踏进艺术品市场的门槛了,仅留下一句“水很深”的感叹再吓退不少人。
消费者投诉无门
世间几乎所有的商品交易均受到相对健全完善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保护,即消费者一旦发现有价格欺诈或误购入假货或有瑕疵的商品,大多数买家都知道只要找工商局或消费者协会来处理,并有假一罚三的公知惯例。唯独书画艺术品的买卖纯属例外,让人匪夷所思的是,艺术品交易在民间早就有“不包退”的潜规则;在大拍卖行也必有拍品图录前置页面印制出的“注意事项”的其中之一条:“本公司特别声明不能保证拍卖标的的真伪、品质及价值,对拍卖标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应亲自审看拍卖标的原物。”等等,全国或大或小的拍卖行基本都是这样告示着所有买家,这怎能不让一些投资客望而却步呢?又怎能不影响到欲进入市场参加投资的人数及已参与者参加竞投的热情?
书画真假混杂影响真迹的市场
名家书画原作原本应是“物以稀为贵”,即历代名家的作品尤其是精品、代表性作品、特殊题材的作品件件都是唯一的,且总量相对较少,理应具有相对高的价格。如李可染、徐悲鸿与林风眠等名家的作品存世量只有2000件左右,由于追捧者多,价格高是正常现象,但自从其伪作大量赝造出来并抛售于市面后,表面上让人感觉上述三位名家的作品数量并不少,这就不能不影响到他们任何真迹作品的流通价格了。还有,因为伪作大量涌向拍卖行,且各地拍卖行此起彼伏地大搞拍卖,无形中误导了许多人,以为买书画就如同买日常商品一样便捷,似乎各名家的作品随处可得。这不能不让诸名家作品的稀有性被错估与歪解,也必将直接影响到社会上具实力的原本对文化产品情有独钟的那些投资者们的购藏欲望。
书画伪作泛滥让经营户难以为继
书画经营户们的进货与出货也一样遭遇伪作困扰的问题。缘由仍是古今伪作尤其是辨伪难度极高的当代高仿真赝品的全面侵入。市场经营户们购进或征集名家书画,即使有辨伪经验,有严格把关也往往难免受伪作的侵扰。纵然是非有意为之,一旦卖的货不真,引发经营纠纷那是迟早要发生的事。商家诚信度一受损,客户资源就遭破坏,在进与出货皆遭遇瓶颈时,经营户们的业务开展就难以为继。难道不是吗?这几年经营书画的专业市场、文化艺术品有限公司、拍卖行、画廊等机构或场所倒闭的数量达历史之最,而貌似经营名家书画、文物的骗子公司却层出不穷,他们每时每刻都在争夺“客源”,既坑害藏家或消费者又伤及书画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