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书法艺术是以中国汉字的文义为内容,以某种字体的书写为形式,书写出来的有章、有法的一种艺术形式。
“书”是“书写”,“法书”是“写得好的书作”;“书”是一种运动,“法书”是行动的一种结果,而“书法”不单包括了“书”、“法书”,还包括了有关“书”、“法书”中的诸多问题的一门学问。
“气”从“聿”“者”,后从“聿”“曰”,本义作记载、书写讲,当然引申义很多,如书籍、书札、书体等等。是一个动词,表示一种动作。既是动就有动的规律,在规律中最根本的规律是属于“原理”性问题。
“书法”在《南齐书》周颐传中提到:“少从外氏车骑将军臧质家得卫恒散隶书法,学之甚工。”这里所谈到的“书法”的意思,应该是包括书写的具体方法,也包括有许多讲究在内的法度、章法、涵蕴等等的各方面的知识学问。如果仅从名词“书法”来考虑,就应当好好研究一下她的“本质”。如果从方法、形成、从事等方面来考虑,她又包含着运动的涵义在内,则又须从“规律”上着重研究,我们便会在诸多规律中发现最有根本决定意义的规律,我们应当把她提高到“原理”的高度。沿着这个思路,我尝试着来做一个比较全面的叙述:
书法是用汉字书写成文,文书相映、焕采升华的一门学问。符合这种要求的作品是一种艺术品,遵循这种要求而进行的活动是一种艺术美的活动。即用中国特有的工具书写出的规范汉字,字与字组成了闪闪发光的文辞,以点画焕采,布白成章,整体如一,熔古铸今。而对其道其理的研究以及如何治学的规律等等,都是书法艺术这门学问所涵盖的内容。
如果从其所及来看,则牵涉极广。譬如,汉字的规范问题,包括历史的来龙去脉,文字的起源,字体的流变等等问题。书写内容则牵涉各种文学形式,诸如诗词曲赋等等。书写形式,则大小横竖、字体书体、载体不一等等。可以说,中国文化所到之处,文字的书写无不所在。然而,诸多内容中最关键之点是汉字文、书与美的集中体现。
汉字文化的美,在于点画生姿,章法得体,书文相映,焕人心仪。
对于“书法”,我曾说:“作字行文,文以载道;以书焕采,赋以生机。”又曾进一步说“作字可识,点画生姿;行文载道,启动情思;书文相映,焕人心仪;承前无愧,不负来时。”现在我想再将其概括为:“积学升华,书文结晶。”
书法艺术与文学创作一道曾为祖国壮丽的山河增添了秀色,为祖国的宏伟建筑展示了庄严的神采,为历史上卓著的文臣武将的光辉业绩作出了歌颂,为一些文人雅士的胸襟抱负提供了表现,……总之,它成了人们社会生活中不可忽略的一门艺术。它给予人们的感受有广度,也有深度,尤其在时间上更有着它的长久性,因而它有着其他艺术形式所不能代替的价值。
了解书法艺术,对于每一个人都有意义,人们从中会得到爱国主义思想的教育、品德修养的教育、艺术美学的教育以及作风严谨的教育。学习书法艺术,可以使工作的疲劳得以缓解,使紧张的情绪得以调剂,使郁结得以舒展,使精神得到焕发。
这一切都表明了我国文化传统的丰厚绵远,这种深蕴在人民群众之中潜在的文化素养,正显示了一种天然的传统以及民族凝聚力的无形魂魄,也是民族精神的一种表现。因此,希望更多的人理解我国书法艺术的正道,以便使它沿着正直的道路健康向前发展,放出更灿烂的光辉,超越历史上的高峰,取得更大的成就。
(作者系全国政协委员、中央文史馆馆员、首都师范大学书法文化研究院名誉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来源:人民政协报